2007年1月1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北京:8项措施确保春节烟花爆竹安全
李志勇

   “北京将在宣传、销售、打击非法伪劣,以及便民燃放等8个方面采取措施对2007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理。”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泓源昨在北京烟花爆竹“禁改限”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。
  据介绍,为了保证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,北京市首先加强了宣传工作,引导人们依法、文明、安全地进行燃放。同时,除夕当晚,北京一些密集小区周围道路将采取禁止机动车通行的措施,方便市民前往燃放。
  再有就是改以前的个体零售为零售主体多元化,以大型企业的连锁网点、专营单位的直销网点和各街道的大型零售网点为主要渠道,方便群众购买。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零售价格,统一烟花爆竹防伪标识,严厉打击非法、伪劣、超标烟花爆竹的流入,在每一个最小包装上都标明建议零售价和防伪标识。北京市民到时可对照烟花爆竹上的防伪标识,拨打12365电话、上网、或通过短信方式查询产品的真伪。